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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轮股份:独立董事关于预计与金海顺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2016年11月10日 20:44
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
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预计与金海顺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作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根据《公司
法》、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 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
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、《独
立董事管理制度》的规定,我们对公司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会
议的《关于预计与金海顺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进行了认真审议,现
基于独立判断立场,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1、该议案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,符合公司发展
规划及经营所需,经查阅相关资料,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2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,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,符合有关法律、
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。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。
独立董事:
钱锡麟 吴建新 陆 健
2016 年 11 月 10 日
注: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,据此投资风险自负。
(摘自世华财讯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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