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09日 07:20
中国进出口银行8日公告,定于11月10日上午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,增发2016年第十期、第十二期、第十三期和2015年第十九期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60亿元、50亿元、50亿元、30亿元,合计发行金额不超过190亿元。
口行2016年第十期、第十二期、第十三期和2015年第十九期金融债分别为10年期、5年期、3年期和20年期固息金融债,票面利率依次为3.18%、2.92%、2.8%、3.88%,本计息期起息日依次为2016年9月5日、11月1日、11月7日、1月12日;各增发债券发行价格均通过承销团竞标确定。
本次发行的四期口行债均采用荷兰式招标方式,招标时间均为11月10日,缴款日均为11月14日,上市流通日均为11月16日,增发债上市后分别同原债券合并交易。以上四期债券均无基本承销额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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