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11日 17:24
经研究决定,对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进行调整,自2017年9月19日开始执行。具体升贴水标准调整如下:
交割仓库名称升贴水(元/吨)
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四三二处
900减去"运费补贴"
南阳红棉仓储有限公司
河南豫棉物流有限公司
中储棉漯河有限公司
湖北银丰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
950减去"运费补贴"
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八处
衡水市棉麻总公司储备库
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徐州直属库
菏泽市棉麻公司
山东省禹城棉麻有限公司
滨州中纺银泰实业有限公司
中棉集团山东物流园有限公司
芜湖市棉麻有限责任公司
南通棉麻有限公司
1000减去"运费补贴"
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公司
江苏银海农佳乐仓储有限公司
江阴协丰棉麻有限公司
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绍兴直属库
新疆农资集团北疆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
石河子天银物流有限公司0
库尔勒银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
注:"运费补贴"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执行的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标准。当运费补贴政策到期、新政策公布前,升贴水计算时运费补贴标准沿用上期政策规定,交易所另行通告的除外;新的运费补贴政策标准公布后,升贴水按照新标准计算,自政策公布之日起(不含该日)第十个交易日开始执行,如果该日在交割月份第一至第十二交易日之中,则执行日期顺延至该交割月份第十三个交易日。
郑州商品交易所
2016年11月11日
http://www.czce.com.cn/portal/rootfiles/2016/11/11/1473412757821005-1473412757823674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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